各部门、各班级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经学院研究决定,现将 “五一”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4月30日(周六)至5月2日(周一)放假,共3天。放假期间,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稳定工作。
从5月3日起,学院执行夏季作息时间(详见校园网公告栏),请全体师生员工按新的作息时间正常上班上课。
院办公室、教务处、学工处
2016年4月27日